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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出租车起步价15日起调整为8元/3公里

日前,记者从潍坊交通运输局获悉,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,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,根据国家、省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,经潍坊市政府研究同意,调整潍坊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,《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》已于日前发布。

据了解,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,起租费为8.00元/3公里,取消现行每乘次1元的燃料附加费,车公里租费3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1公里,标准型每公里租费为1.80元。22时至次日5时加收20%的租费。

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,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/小时开始计时收取。累计每满3分钟加收1公里租费,不满3分钟不收。

空驶里程基数为7公里,实行阶梯式运费。巡游出租汽车运行里程7(不含)至25公里(含)之间时,每公里加收50%车公里租费;25(不含)至100公里(含)之间时,每公里加收75%车公里租费;100公里以上,每公里加收100%车公里租费。

本次调整取消电召费,调表、校表费用由车主承担,计价单位为元,元以下四舍五入。

《通知》规定,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,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,使用符合规定的计价器,并按规定出具发票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是重要的交通运输价格,各有关部门要从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、拒载、强行拼载等行为,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,全面提升文明服务质量。

通知自2019年6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2年6月14日。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调表期间,允许存在两种价格标准:已经调整的,按新价格标准;没有调整的,继续执行原价格标准。